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聚氨酯行业企业信用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的精神,加强中国聚氨酯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内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经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批准(商信用函【2014】2号),我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负责聚氨酯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就开始第一批申报企业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中国聚氨酯行业从业单位;
2.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3.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信用评价的。
二、评价机构
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作为我会唯一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申请报告书》(见附件),填写完成后打印,按照要求将相关书面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邮寄我会信评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申报邮箱:mail@cpuia.org.cn。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及交费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7 月25日
(二)评价时间:7月26日-8月26日
(三)授牌时间:9月
五、评价程序
(一)评价流程
协会信评办在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将按照“审核→缴费→初评→公示→终审→备案→授牌→动态管理”的程序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并在中国市场秩序网( www.12312.gov.cn)、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网(www.pu.org.cn)、中大信网(www.daxinpj.com)公示(公示期为1 0个工作日)及发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报商务部、国资委备案。备案后向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并向企业出具《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二)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评,复评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如企业需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六、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1、招标投标
信用等级是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区各领域各类项目的招标公告中均已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等级证书。
2、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的有关要求,各地区已经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对于报告显示信誉良好的企业进行加分,对未提供信用报告或报告显示信用不佳的企业进行减分。
3、参与行业竞争
基于行业现状,协会将积极谋划帮助企业转型发展,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引导企业联合重组,持续加强诚信企业建设,进一步扶优汰劣,行业企业的信用等级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4、参与制定信用领域国家标准,创企业品牌
经评价,AAA级企业将有机会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协会共同参与相关行业信用评价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
5、参选“中国信用品牌500强”、“行业信用品牌100强”
协会优先推荐AAA级企业入围“中国信用品牌500强”、“行业信用品牌100强”。
6、作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申报条件之一。
7、作为全国品牌价值评定的重要依据等。
七、评价收费
1、协会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赢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评价费用按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确认的上年销售收入分两个等级收取,5亿元(不含)以下收取30000元,5亿元(含)以上收取50000元。三年有效期内两次复评免费。
2、该评审费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制作费等。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如需要进行现场考察,也不再收取现场考察费用。
账 户: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账 号:3363 6122 0331
八、联系方式
(一)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联系人:吕国会
联系方式:010-58239286
申报邮箱:mail@cpui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C座301
(二)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
联系人:郝海荣
联系方式:010-53801035
邮 箱:haohairong@daxinpj.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910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版可从网站www.pu.org.cn下载。
附件:
1、企业信用评价申请报告书
2、评价程序
3、中国聚氨酯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4、中国聚氨酯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
2015年6月18日